某国有施工单位宋经理请某高校基建处领导廉处长协调工程签证事宜,廉处长拒绝。宋经理试图说服,廉处长强调基建制度执行与合同办理的重要性,拒绝因私情损害公共利益。宋经理提议请吃饭,廉处长建议其专注项目进度或效仿其他公司为学校做贡献。宋经理最终理解并调整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