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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 | 汽车为何借而不还

发布时间:2022-04-25     

“组织没有放弃我,对我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近日,面对专案组工作人员,山西省大同市原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某某说道。

此前,大同市纪委监委收到大量关于孙某某的信访举报和省委巡视组的移交件。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专案组,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专案组首先从外围核查开始。其间,孙某某身边工作人员张某的银行账户上一笔40万元的转账收入引起了专案组注意。银行流水显示,张某银行卡上出现了某房地产评估公司汇入的40万元款项。此后,张某携卡在某汽车贸易公司消费25万余元,购买了一辆越野车,随后将剩余的约15万元提现。

“这笔40万元的转账收入是怎么回事?”专案组单刀直入,直接找到张某。

“我认识一个房地产评估公司的朋友,帮他买了辆车。”

“买车后,你把剩余款项提现做什么?”

“这……车其实是房地产评估公司委托我买给孙某某的,剩下的钱提现后也给了他。”面对专案组工作人员的追问,张某低下了头。

随后,专案组工作人员对孙某某进行询问,孙某某却并不配合:“你们别问我,我啥也不清楚。”

专案组抓住时机,直接开问:“请说下你开的越野车来源。”

“这辆车是我借用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孙某某仍不如实交代。

“那为啥长期借用却不归还?”

“我和老板很熟悉……”孙某某继续狡辩。

“可据我们了解,这辆车是你要求房地产评估公司专门给你购买使用的。还要我们把购车经过复述一遍吗?”专案组工作人员直接抛出证据。

“这辆车确实是他们专门买给我用的。”孙某某自知无法抵赖。

原来,该房地产评估公司为了找时任市房改办主任孙某某承揽业务,在孙某某的暗示下,承诺购买一辆40万元左右的汽车。为规避日后调查,孙某某和房地产评估公司老板商量,将4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张某,由张某代买汽车并登记在房地产评估公司名下,剩余钱款提现后供孙某某使用。此外,孙某某还交代了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房改业务、市内某些小区外围商铺建设等项目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违纪违法事实。

最终,孙某某因违反党纪,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等,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