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有企业的员工,我把职权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归根结底还是我规矩意识不强,没有守住规矩的‘红线’,最终导致身陷囹圄。”近日,面对前来进行纪法教育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纪检监察干部,保山城投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某某深刻地忏悔。
此前,隆阳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保山城投商务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通过定制员工制服吃回扣,将大笔国有资金占为己有。随即,该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
调查组先到银行查阅了张某某近五年的银行流水,发现有一个账户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多次向张某某的账户转入1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资金。
“请对此账户频繁向你转入大笔资金的情况进行说明。”调查人员找到张某某进行谈话。
“这个账户是尤某的,尤某是我们公司制服定制的合作商。三年前,尤某向私企老板赵某某借钱12.36万元,一直未归还。后来,赵某某得知尤某和我们公司有业务往来,就想让我替他催账。为了帮朋友,我要求尤某必须先还钱,才能和我们公司签合同。为了保证还钱,我让尤某把钱打到我的账户,我再转给赵某某。”面对提问,张某某似乎早有准备。
随后,调查组到银行了解赵某某与张某某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但并未发现张某某所说的转账记录。调查组认为事有蹊跷,立即找赵某某核实情况。
“我们是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请问你有找过张某某,让他帮你催债吗?”调查人员问赵某某。
“是的……”赵某某的回答和张某某所述一致。为慎重起见,调查人员追问委托张某某帮忙的具体情况。对此,赵某某不假思索,把谈事的时间、饭店名称、所点菜品等细节一一讲明。
随后,调查人员再次找到张某某询问同样的问题,其回答如出一辙。细枝末节都能完全一致,真有这么巧的事?调查人员决定找到尤某,寻求突破点。
“请问你认识赵某某吗?你是否曾经向他借过钱?”调查人员找到尤某。
“我不认识赵某某,何谈借款?”尤某表示很诧异。
“那你为什么给张某某打款?”调查人员追问。
“我公司和张某某的国企签订了定制制服合同。签约前,张某某私下找到我,要求把每套服装的钱提高1000元,结款后再把多余的钱打到其个人账户,张某某还让我分批次小笔金额打款。要是不照着做,这合同就不能跟我们公司签,我也只好答应了。”尤某道出了实情。
有了尤某的供述,调查组再次找到张某某。面对证据,张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问题。原来,张某某为公司定制100套制服时发现,尤某的报价低于其他公司,这让其动了歪脑筋。张某某以签订合同为条件,要求尤某给其回扣12.36万元,分6次转账。当张某某被调查组谈话后,情急之下编造了“尤某借款不还”的谎言,并找到赵某某配合串供,试图干扰调查。
最终,张某某和尤某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违法资金予以收缴,张某某被解除劳动合同。鉴于赵某某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该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
隆阳区纪委监委以此案查办为契机,向相关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排查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漏洞,推动建章立制。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处置国有企业问题线索4件,立案3件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举行国有企业警示教育大会4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