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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12-11     

 

时间:2017-12-06      来源:宝鸡市纪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震慑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宝鸡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具体是:

麟游县住建局原局长刘永宁收受贿赂问题。2012年至2015年,刘永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计4.1万元。2017年9月,刘永宁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陈仓区坪头镇石鱼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虎林、村会计贾西学侵吞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何虎林、贾西学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4.4万元予以私分。2017年4月,何虎林、贾西学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陇县曹家湾镇教场塬村原党支部书记冯万海违规收取太阳能热水器运输费、材料费问题。2014年3月,冯万海在为村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过程中,违规向38户群众收取运输费、材料费45550元。2017年9月,冯万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取费用。

千阳县崔家头镇斜道巷村套口组组长闫富贵违规套取补贴用于组务支出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闫富贵违规将村407.5亩集体土地粮食补贴登记在本人名下,套取补贴26365元,用于组务支出。2017年11月,闫富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4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决守住纪律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要强化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