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1 来源:新城区纪委
1、2017年6月,新城区96100政务热线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八府庄园周边,存在夜市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太华路街道执法中队队员王宏伟作为该辖区负责人,不作为、慢作为,致使群众多次投诉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2017年6月,群众多次向新城区96100政务热线投诉万达步行街两家商户噪音扰民问题,中山门街道执法中队队员孙鹏,作为该辖区负责人,工作懈怠,管控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太华路街道银河坊社区副主任蔡翠兰在低保工作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制度不严,致使一居民在2016年8月填报的低保审批表中无民主评议内容;不能按照每月复审的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进行签到并及时核对信息,致使签到人数与领取低保金人数不符。蔡翠兰工作履职不到位,监督管理缺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7年11月6日,新城区胡家庙街道办事处检查唐韵社区治安巡逻点时,发现该社区治安巡逻点执勤人员脱岗。樊艳林作为该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懈怠,落实执勤制度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警告处分。
5、2016年5月5日、2016年11月4日,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新城分校先后将62500元、51280元转往“靳巧”、“张安”个人名下,与发票显示单位不符。该校财务室主任、会计郭美丽,履职不到位,违反财经纪律,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