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党中央制定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廉政准则》作为重要的党内基础性法规,为基层县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对党执政地位最根本的考验,而腐败现象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危害党群关系,危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此,《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8个方面的52个“不准”,着重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从政中的六大问题,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把学好《廉政准则》作为履职尽责和为官从政的一门入门课、必修课,通过系统学习、反复自学,明确自己的执政使命,明确自身在实施《廉政准则》、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贯彻《廉政准则》,做廉洁自律的模范,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近几年,一些高官纷纷落马,究其根源,是因为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淡化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廉洁自律的要求,以致思想腐化堕落,从吃喝玩乐、收受小礼品这样一些看似小节的问题开始,一步步打开道德堤坝的缺口,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保持廉洁的关键在自律,贵在身体力行,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与楷模,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市委、市政府抓好《廉政准则》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完善配套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 (作者系河北省安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