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毛岸英在1949年10月24日写给亲戚向三立的信,颇多感慨。信中说,“来信提到舅父希望在长沙有厅长方面位置一事,我非常替他惭愧。新的时代,这种一步登高的做官思想已是极端落后的了,而尤以通过我父亲即能上任,更是要不得的想法。”
这里涉及到关于领导干部如何看待和处理“人情”的问题。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一样,都有各种亲戚朋友,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作为一般群众,在工作生活中对亲戚朋友给予一定的关心和帮助,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人之常情。但对领导干部就不一样,就有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这是因为,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大小不等的权力。这种权力是公权力,必须用于为公众服务。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如果以讲“人情”为幌子,为个人和亲戚朋友谋取私利,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在现实生活中,有部分党员干部不能很好处理“人情”关系,为“人情”所累,落下马来。这些领导干部往往用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去办私事,有意无意混淆公私的区别,从中谋取私利,最终落下千古骂名。
在高官的“人情”保护伞下,腐败分子往往为所欲为。在重庆扫黑风暴中,“女赌王”谢才萍等涉黑案里,文强的名字被多次提到。这不仅是因为谢才萍是文强的弟媳,更因为他是被挖出的最大的“保护伞”。除了文强是厅级干部外,身处高位的还不在少数。重庆市检察院披露,打黑共牵涉出18名处级以上官员,其中厅级官员8人。涉黑团伙之间,其“人情”关系也颇为复杂。父子、兄弟、同学、情人等,不一而足。这些混乱交错的关系,恰恰交织出了一片黑恶团伙生长的土壤。
有的落马官员不仅自己腐败,而且还还通过所谓“人情”关系,使包括情妇在内的“利益关系人”从中获利。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在担任副市长期间,为北京中融公司提供帮助,使该公司因建设资产不足停工的“三义大厦”,最终以4亿元的价格置换给了国家某部门。与此同时,刘志华还批准中融公司在北京市宣武区菜市口的棉花片危改项目规划方案,以及提供其他事宜的帮助。作为回报,刘志华伙同情妇王建瑞分两次向中融公司董事长回铁勇索要别克轿车一辆,现金400万元,另外还三次收受回铁勇给予的6000美元和2000欧元。除从中融公司获取利益外,刘志华与王建瑞还多次向北京市天创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王少武索要住房。
领导干部自己挑选的秘书上任后,出于感情和被信任等复杂的原因,很容易形成工作关系与个人感情关系难以分开的现象,甚至由工作服务关系变成可怕的人身依附关系。在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的背后,往往符牵出秘书不少肮脏的活动。2008年,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陈世礼的秘书王传东也因受贿50多万元,被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在陈世礼的整个犯罪过程中,其秘书王传东成为一个重要的幕后“推手”。另外,在秘书腐败案中,影响较大的还有“河北第一秘”李真收受贿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等共计人民币1051万多元,被判处死刑;北京市委原书记陈希同的秘书陈健,受贿人民币40.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北京市原副市长黄超的秘书何世平,受贿人民币24.3万元,被处有期徒刑16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蔡建辉受贿港币109万元,人民币5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郑筱萸的两任秘书郝和平、曹文庄,也因巨额受贿分别被判刑5年和“死缓”……
我国是文明古国,有着几千年的“重情仗义”的传统文化,人情种种,无不对人影响至深。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情固然重要,但当他和公权力发生冲突时,必须正确处理。领导干部“人情”的天平为谁而倾斜?这是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树立正确的人情观、权力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知道,讲人情照顾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却损害了集体、国家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显然与我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相背离。共产党人所讲的人情,应当是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因此,我们要讲人情,就是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01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