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的召开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要大力提倡、鼓励、支持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创新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活力和动力。(人民网5月18日)
以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来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活力和动力,夯实反腐基础环境,从而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无疑是务实之举,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改进工作,转变理念,必须重视基层、充分相信和依靠广大群众。
基层处在反腐倡廉的前沿,新形势下党内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创新加以解决,因此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作为领导干部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须常下基层,蹲下来调研,解决基层工作创新中遇到的“瓶颈”,积极营造创新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迸发内在活力。其次,要求领导干部和上级纪检部门要积极参与基层的创新,因为深临其境,认识才更深刻,感受更真切。要从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入手进行创新,从创新中获得新观念、产生新意识、寻求新方法,尤其是寻求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办法措施,如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违建乱建、工程领域等出现的腐败现象,而不能停留在听听汇报或做“二传手”,这样才能在指导反腐倡廉创新工作中得心应手。再是要做好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介,帮助基层好的做法、经验提炼上升到制度,并树立典型,加以推广,用“小制度”来保障“大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创新取得实效。
群众是反腐倡廉的强大动力源泉,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就会耳更聪目更明。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广大群众为反腐倡廉建设出“金点子”、谋新思路,通过多听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发挥网络、领导干部博客、热线电话等交流平台的作用,会聚民智,让群众真正成为反腐倡廉的主角。同时要切实保护好群众反腐倡廉的积极性,依法保障群众的监督举报权利,尤其是要从拓宽群众举报线索渠道上下功夫,要在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上有新办法,提高从群众中挖掘线索的本领,积极依靠社会和群众的力量推进本单位、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反腐倡廉的实践一再证明,来自基层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往往最具生命力。但创新切忌脱离实际,搞一些花架子,拍脑袋想点子的创新。在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处于不断升级过程中,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就是尊重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规律,也是一条独特的中国式反腐倡廉成功道路。
2010-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