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温家宝总理3月23日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讲话的题目就是《加强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明确提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在领导讲话尤其是题目中并不多见。
温总理在总结2009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时,指出了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约束,关键是有些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制度落实得不好。正是基于这种清醒的认识和科学的判断,温总理讲话通篇贯穿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的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是党治国理政的宝贵财富,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流砥柱。必须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尤其是模范执行各项廉政勤政制度规定。人民群众不仅对贪官深恶痛绝,对那些不负责任、混天磨日、欺上瞒下的懒官、庸官,同样看不惯,同样会嗤之以鼻。什么叫领导?李瑞环同志是这样深刻指出的:简单地说,“领”就是带领,就是走在前边,干在前边,身先士卒,“导”就是引导、教导。只有“领”好了,“导”才能起作用。自己满脸脏东西,怎么号召人家讲卫生?你在台上讲人、人在台下讲你,你讲的还管什么用?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应当说,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大量心血。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制度虽然很好,但是有些地方、有些干部没有认真执行,落实得不够好,直接导致制度的效能大打折扣。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第1期《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局面》中指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制定一份好的文件不容易,把文件落到实处更不容易。全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全会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这是胡总书记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的要求应当更高。我理解,最关键的是提高执行意识,想执行,会执行,真执行。
其一,要想执行。思想决定行动,态度决定一切。领导干部如果从内心里认识不到执行制度的重要性,把制度当成束缚,当成负担,就可能在行动上消极应付甚至阳奉阴违。制度是对公平正义的保护,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只有从心里想执行,有强烈的执行意识,才能做到上级有要求,个人有行动,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制度要求和工作部署。
其二,要会执行。制度具有刚性、普遍性,执行制度中要坚持原则,根本的核心的要求不能变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不能生搬硬套、照本宣科,而应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比如,干部公开选拔作为竞争性选拔干部的重要方式,写进了《规划纲要》,是一种刚性制度要求。但在具体操作上,就应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职位、报考条件、选拔考试内容等,不能依葫芦画瓢,图省事图省钱,直接把其他地方的考题拿过来就用。世界上找不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所谓的“真理”。
其三,要真执行。求真务实是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优秀品格。在执行制度上,同样要求真务实,应该拿出真功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上级要求与当地实际的结合点,创造性地抓好执行。不能当面“表决心”、背后“不上心”,或者把上级制度要求用文件转发一下就算执行了。这是制度落空的重要原因。在执行制度过程中,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发挥非权力性影响力作用,把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罗到实处。只要领导干部作出示范,身正则会不令而行,提高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010-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