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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 | 陕西出台“微权力”运行监督清单 提升涉税腐败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1-10-19     

日前,陕西省旬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发票代开岗工作人员李某带着个人反思材料,主动敲开了市局纪检组的门,交代其截留贪污税款的问题。这是该省开展现金税费征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首位主动投案的一线税务人员。截至目前,陕西省税务局纪检组共查处6起利用职权贪污挪用税款的案件,3起已移交属地纪委监委。

“本省税务系统共2.3万多人,基层一线人员占八成,直接服务192万多户涉税市场主体、3900多万自然人。庞大的执法群体和市场主体,潜藏着不可忽视的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王宏伟介绍,针对税收执法权廉政风险易发高发的特点,纪检组聚焦税收“微权力”,督促局党委履职尽责,推动各基层税务机关围绕行使自由裁量权关键环节,梳理出“微权力”运行监督事项清单,使监督的指向性更加精准、更具针对性。在此基础上,对税务系统“微权力”运行风险岗位进行精准划分,匹配到岗到人,因岗施策、因人施策,切实提升监督针对性。

为补齐基层日常监督短板、消除税收执法权监督盲区,陕西省税务局着力完善“微权力”监督工作机制,要求基层税务分局(所)从熟悉税收业务的一线税务人员中选配兼职纪检员,并为其配发日常监督实务手册,明确监督内容、方法和问题处置方式等,为做细日常监督提供遵循。纪检员及时填写发现问题管理台账、问题情况统计表,每月报至所属机关纪委备案。

此外,陕西省税务局纪检组还编印税务系统警示教育案例选编、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简析等警示教育书籍,拍摄并组织播放陕西省税务系统近年来查处的职务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