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对2024年立项的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廉政文化研究专项)开展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与要求
1.结题范围:
2024年立项的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廉政文化研究专项),参见附件1。
2.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报告1份。
(2)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标明“西安理工大学廉政文化研究专项项目资助”的成果材料(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围绕项目内容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
②围绕项目内容形成1篇以上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具有详实调研数据、材料和应用推广成果);
③围绕申报项目内容在本职岗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改革方面有所创新(具备关联性制度及实践成果);
④以项目内容为基础,创作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的作品,主要包括:文艺剧目(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小戏、小品、歌曲、电影、电视剧、纪录片、专题片、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杂文、网络评论、报告文学等);
⑤以项目内容为基础,申报获批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廉政文化研究项目或参加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并获奖。
3.结题项目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将撤销立项,剩余经费原渠道返回,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后续两年内申请廉政文化研究专项项目。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请按照附件2要求填写。
2.必要的支撑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于结题报告之后:
(1)符合结题要求的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与检索收录证明复印件。
(2)主持获批有关项目文件、通知或获奖证书、公示等复印件;
(3)创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的作品的视频、书籍等作品载体(拷贝、复印件);
(4)与项目关联的制度性文件、实践成果证明复印件;
(5)其他能够证明项目开展和成果的支撑材料。
三、结题时间与安排
1.按照《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要对申请结题材料进行预审核,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2份,报送行政楼304室。
2.校纪委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在莲洁网、莲洁西理工予以公示。
联系人:冯晓靖 李润林
联系电话:61125712 61277996
E-mail:jwb@mail.xaut.edu.cn
附件1:2024年度西安理工大学廉政文化研究专项清单
附件2: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结题报告
校纪委综合室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