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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     

校属各单位:

职称评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为进一步促进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评审的严肃性、公正性,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纪律强调如下:

一、参评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严禁提供虚假评审材料;严禁向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严禁宴请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严禁找人打招呼、拉票。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要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认真审阅参评人员各项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对参评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评审权力的宴请、礼品礼金等,不得擅自透露评审信息。依照规定应当回避的,须主动回避。

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规定认真审核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要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切实履行职能监督职责,保证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各申报推荐单位要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明确工作原则、程序、纪律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对自主评审工作的全过程监管,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公示评审结果,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五、评审期间,校纪委将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同时与人事处共同受理相关事项举报,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单位、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及时传达、解读、宣传职称评审政策和通知,扎实细致做好评审工作,引导有关人员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举报电话:61125712纪委)

82312950(人事处)

电子邮箱:jwb@mail.xaut.edu.cn校纪委

rscb@xaut.edu.cn(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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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