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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第九次党代会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中国共产党西安理工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这是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根据校党委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大会顺利召开,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党代会期间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开好第九次党代会,顺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会议的各项任务,关系到我校未来几年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的顺利实施。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选举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组织。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坚决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组织部门履行直接责任,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定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21〕2 号)文件精神,做到“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详见附件)。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选举始终。要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遵纪守规的自觉性。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讲党性、讲规矩,顾大局、守纪律,不准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诽谤或中伤他人、扰乱视听,不准听信、传播影响换届工作的不实言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校纪委委员、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主动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赋予的权力和相关要求,对党代表和“两委委员”酝酿、推荐、资格审查和选举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利等行为,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各种不正之风,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

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听取广大师生对换届选举纪律问题的反映或意见建议,坚持抓早抓小,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整治换届选举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因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单位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处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

欢迎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监督,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和违规现象,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校纪委反映。

监督举报方式

网上举报:jwb@mail.xaut.edu.cn

来电举报:029-82312170

来信举报: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706信箱,邮编:710048


附件:“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