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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30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落实中央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工作要求是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校纪委决定对各单位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方式

1.通知印发之日起截止129日。

2.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各单位对照学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2021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聚焦“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重点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教职工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情况;(2)领导干部听思政课、讲思政课工作情况;(3)统筹推进“三全育人”工作情况;(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5)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课程思政建设情况;(6)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等。

聚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重点检查8个方面的内容:1)党委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情况;(2)党委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情况;(3)建立意识形态阵地台账情况;(4)守好课堂主渠道,对教材、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校内媒体等阵地的管理以及对教师出版著作、发表文章、编写试卷和个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监管情况;(5)加强对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管理情况;(6)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情况;(7)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和信教师生教育引导,抵御防范校园宗教渗透传播情况;(8)建立舆情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情况等。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工作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及时做好有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归纳,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三、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开展工作自查,校纪委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思想和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刘芳丽   联系电话:82312170

 

 

 

纪委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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