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自2021年9月20日起实施。为了将《条例》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
《条例》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的集中体现,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报道、拓展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加强学习培训
各单位要把学习掌握《条例》作为十分紧迫的“必修课”,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学习、当好表率,通过“三会一课”、集体研讨、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全员学习,学深悟透《条例》的目的、背景、原则,准确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切实做到共同遵法、守牢底线,增进自觉、担当作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三、强化普法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条例》普法教育的主题宣传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广播、报刊、公示栏等传统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兴媒体提升宣传效果,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工作落地见效,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学习的宣传报道和总结工作,及时在学校网站或其他的新闻媒体报道、宣传师生的学习情况。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