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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清查纠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4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作者:杜杨建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我省先后开展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等专项整治,发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在一些地方滋长蔓延,禁而不绝,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牵涉其中,缺乏坚决抵制的底气、严查严管的勇气,助长了违纪破法的歪风邪气,甚至搞特权、滥用职权、利益输送、充当庇护,成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的障碍。为落实省纪委相关工作安排,坚决清查纠治学校教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不断巩固我省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现就全校范围开展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清查纠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体教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

二、工作内容

以全体教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为重点,聚焦以下问题开展清查统计、纠治工作。

(一)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或者购买、租赁及变相购买、租赁违法建筑问题;

(二)本人及配偶、子女其配偶组织实施或以出资、入股等形式参与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

(三)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规划编制、用地审批、项目安排、确权登记等规划用地建设事务问题;

(四)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办理相关手续使其“转正”,或在核查认定、拆除腾退、罚没整治中弄虚作假、提供帮助问题;

(五)为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说情打招呼、提供庇护,干扰执纪执法问题;

(六)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支持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非正常信访、扰乱公共秩序问题;

(七)其他相关问题。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清查纠治教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同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标本兼治。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互通情况、共享信息,查找原因,强化风险防控,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清查纠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清查工作,填写《教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自查统计表》(附件1),各单位自行留存备查。7月22日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将校领导班子成员《自查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党委各职能处室将《各单位教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报送地点:行政楼106室

联系人:杜杨建

联系电话:61125713

邮箱:jwb@mail.xaut.edu.cn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督导调研等持续跟进,根据清查情况开展纠治工作。清查纠治工作期间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对各单位发现并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

 

附件:1.《教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自查统计表》

      2.《各单位教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自查统计汇总表》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