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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高教纪工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9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务实勤俭过节行为的监管,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部门)将在春节期间,对各部门、单位廉洁过节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现将省高教纪工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纪发〔2015〕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过节规定。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作风建设纪律规定情况的日常监管。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厉行勤俭节约,以具体行动持久深入反对“四风”。学校有关部门将在春节期间适时派出暗访组,对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廉洁过节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若有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月15日

   

关于转发省纪委《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通知
 陕高教纪发〔2015〕1号

各高等学校纪委:

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务实勤俭过节行为的监管,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部门)将在春节期间,对各部门、单位廉洁过节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现将省纪委《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通知》(陕纪发〔2014〕19号)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形成书面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并认真填写《廉洁过节明察暗访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5年2月27日前将统计表和书面报告传真至省高教纪工委。

省高教纪工委将在春节期间适时派出暗访组,对各高校廉洁过节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联系人:赵俊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5582592

     陕西省高教纪工委

2015年1月8日

 

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通知
陕纪发〔2014〕19号

各市(区)纪委(纪工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省属国有企业纪委:

根据中央和省委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 “四风”,切实做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要求落实。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4 〕50号),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中纪发〔2014 〕6号,合并简称《通知》)。当前,要把保障落实《通知》,作为坚持依规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严肃政治纪律、严肃组织纪律、严肃廉政纪律、严肃财经纪律、严肃生活纪律的具体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严明纪律要求,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过节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要聚焦节日不正之风,组织开展明察暗坊,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通知》所列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尤其是对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案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捡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四、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务实节俭廉洁过节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作为贯彻执行《通知》的有效载休,围绕做到以上“十二个严禁”、查处“八个问题”等重点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作风建设纪律规定情况的日常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作风建设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过节纪律规定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厉行勤俭节约,以具体行动持久深入反对 “四风”。

省纪委将在元旦、春节期间适时派出暗访组,对各市(区)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廉洁过节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各市(区))、省直各部门单位应分别于2015年l月10日、2月28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开展 “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情况及廉洁过节明察暗访工作情况统计表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廉洁过节明察暗访工作情况统计表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廉洁过节明察暗访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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