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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基层干部勤廉榜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8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近日,省纪委在全省选拔基层干部勤廉榜样,获选干部将由中纪委向中组部、中宣部推荐进行集中报道。现将我省教育系统推荐基层干部勤廉榜样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学校处级以下干部。
    二、推荐标准
    1.政治坚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作风过硬。模范遵守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实绩突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率先垂范、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勤奋努力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4.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纪政纪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组织纪律观念强,秉公办事、廉洁从政,无不良反映和问题。
    各单位如有符合条件人选,请将推荐名单于6月20日前报学校纪委,同时报送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和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情况(3000字左右)。

    推荐表请在资料下载区内下载。
    联 系 人:盛良元
    电    话:029-82312170
    电子邮箱:jwb@mail.xa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