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确保务实勤俭廉洁过节,现严明和重申相关纪律规定如下:
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乱发财物。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节假日期间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三、严禁违规用公款定制、购买、赠送节庆纪念品、纪念册或月饼、土特产等节礼。
四、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五、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六、严禁教师接受学生或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党纪条规和廉政新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倡导务实廉洁过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正风肃纪,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环境。
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者,严肃责任追究。
举报电话:82312533;邮箱:jwb@mail.xaut.edu.cn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