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201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责任自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其他成员签订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科级干部、系所主任、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各单位自行组织责任书签订工作。责任书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3.3月31日前完成所有责任书签订及存档工作。
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
2.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责任与任务的分解等工作,并将纸质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报纪委办公室(学校行政楼305室,联系人:陶麦利,联系电话:82312170)。
三、其他
1.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情况将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2.各单位要加强研究分析,认真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