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办字[2015]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了以校办为主要负责部门,校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处、资产处为成员单位的学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检查组,对我校校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抽查。经抽查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办公室未清理整改到位,存在超标现象。根据学校领导关于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有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指示,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对超标办公室实施限期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改原则
1.办公室使用面积执行标准
正处级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18平方米/人;副处级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12平方米平方米/人;处级以下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 9平方米平方米/人。
2.办公室使用面积超出上述标准的,一般采取调换或合用的方式进行整改,原则上不进行工程改造。
二、组织领导
1.各单位办公用房自查和整改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单位要在2015年12月23日前完成整改工作,12月24日要在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办公。确有困难无法整改到位的需说明原因,12月18日前书面报学校研究。
3.各单位要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将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现状统一造册、建立台账,并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对本次限期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限期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2.学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检查组将于25日开始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
西安理工大学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检查组
(代章)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