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内文件

关于报告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9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的有关规定(试行)》(理工大纪字[2014]14号)要求,请各单位按时报告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告内容以《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的有关规定(试行)》规定的10项内容为准。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的反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于2015年元月12日前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书面报送校纪委办公室;各职能处室于2015年元月10日前报送其所在基层党委,由所在基层党委汇总后报校纪委办公室。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