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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纪委公开曝光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12-04     

 

2017年11月30日      来源:西安市纪委      作者:碑林区纪委

日前,西安市碑林区纪委对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1、2017年4月8日《问政时刻》栏目中曝光文艺路街道友谊社区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过程中,工作懈怠,效能低下,让群众多次跑冤枉路,侵害了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2017年4月,涉事相关责任人文艺路街道友谊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郑芝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文艺路街道友谊社区计生专干王海波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2014年下半年,文艺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杨蓉蓉,文艺路街道雁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董拉柱,文艺路街道雁北社区低保专干吕媛、李晶等人工作懈怠,违反有关规定给空白医疗救助表盖章,导致37980元区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被他人套取,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7年5月,杨蓉蓉、董拉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吕媛、李晶受到警告处分。

3、2017年5月29日和6月7日碑林区第四督导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交大市场街、兴庆南路等地存在垃圾乱堆放、烟头落地较多、出店经营、车辆乱停放等问题。2017年6月,涉事相关责任人太乙路街道保洁队队长强建国,太乙路街道保洁监督员张小社、王小文,太乙路街道执法中队执法监督员杨小林,太乙路街道执法监督员焦恒,太乙路街道保洁巡查员申建成、郭春生、刘德连、齐根汉等人受到警告处分。

4、2017年6月,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管理员祁玉生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到长安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个体餐厅,以缴纳门前三包费为由私自违规收取商户1600元。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侵害了群众利益。2017年7月,祁玉生受到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