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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警钟当长鸣 需强调“敲钟”的频率和周期

发布时间:2017-06-17     

  据报道,某市在市县两级建立了十几个警示教育基地,建成初期,各地的警示教育活动可谓轰轰烈烈,可是一段时间以后便门庭冷落了。由此笔者想到,时下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出现了抓一阵停一阵的现象,警示教育成了临时性的“突击教育”;有的地方警示教育的内容是“抓到篮里就是菜”,或者简单地“唯上是从”——你布置什么,我就搞什么,缺少针对性,难以产生实际效果。分析原因,主要还是没能把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与警示教育常态化的重要性提升到应有高度来认识。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既要有持久作战的思想准备,更要有刻不容缓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应该让反腐倡廉的警钟长鸣,做到长流水、不断线,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

  在有关廉政建设的书籍、文件中,“警钟长鸣”是人们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词汇。反腐倡廉意义上的“警钟”,主要是指提醒告诫和批评教育;所谓“长鸣”,就是说这种提醒告诫和批评教育的力度要大、针对性要强,能引起人们深刻的震动和共鸣。敲过钟的人都知道,要使钟声洪亮、延续时间长,手上就得加把劲,出手要有力;同时,敲打的部位也有讲究,尽量选择最能使钟身产生共振的位置。如果力度不够、选择位置不准,钟声就会短促干涩、轻飘飘的,无法对人产生强烈的震撼。对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来说,也是这样。要使相关的提醒告诫和批评教育真正对党员领导干部产生触动、引起共鸣,首先态度必须严肃、形式必须庄重;提醒告诫要晓以利害,批评教育要有锋芒力度,而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同时,指出问题、分析问题也要抓住要害,一针见血,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更不能“顾左右而言他”,不着边际。俗话说:“严是爱,宽是害。”那种不痛不痒、不着调的所谓“提醒”和“批评”,表面上看维持了一团和气,顾及了彼此的面子,但无法真正触动人们的内心,起不到振聋发聩的警示作用,最终是害了同志。

    “警钟长鸣”不仅需要强调“敲钟”的力度和角度,同时还需要强调“敲钟”的频率和周期。古语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流水之所以不容易腐败变质,是因为它不断被源头活水以激浊扬清的方式进行“净化”;门轴之所以不容易生虫,则是因为它经常处于被“打磨”的状态,蛀虫没有滋生的机会和环境。同样,要使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也必须经常通过“敲警钟”的方式,对其思想和行为进行“净化”和“打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党员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日益增多,怀有不良动机者对其腐蚀拉拢的手段和方式也不断翻新。如果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稍有松懈、警惕性略微降低,就有可能被糖衣炮弹击倒,酿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苦酒。要避免这种情况,拒腐防变的警钟就需要经常敲响,警示教育就需要常态化。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集中学习教育是必须的,也是有效的,但民主生活会、党日活动等日常的学习教育则更为基础和根本。从实践来看,一些单位和部门之所以腐败案件易发多发,与其不重视日常的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党日活动等流于形式甚至长期不开展有着直接的联系。

  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应当清醒地看到,在长期执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之所以不断滋长和蔓延,除了制度上的漏洞之外,根源还在于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群众观、权力观、利益观错位,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因此,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而言,警钟长鸣不应只是一种组织行为或他人行为,更重要的是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从拒腐防变是立身之本、从政之要的高度,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态度和精神,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在各种诱惑和糖衣炮弹面前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立场和气节。

2010-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