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驻人社部纪检组以强化问责促干部担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发布时间:2017-06-1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何韬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16年71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司长魏卓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里的老人了。这些年前前后后、大大小小地拿过不少先进。然而,去年底获得的一个“第一”,却让他感到有些苦涩。

2015年底,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魏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他也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以来因此被问责的第一人。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是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去年下半年以来,驻部纪检组把强化问责作为推动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的问责力度,督促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提起2015年下半年发生的两件事,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耿文清感触颇深。

2015年11月,人社部党组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对违规使用会议费问题开展自查。自查的结果令人吃惊:部属53个单位中,报告不存在问题或经审查认定不属于违规问题的单位只有7个,存在问题的单位竟达到了46个!

几乎与此同时,人社部开展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和因私出国(境)核查工作,发现有多人存在瞒报、漏报情况,甚至还有多人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或者私自变更路线。

“审计年年都会发现违规使用会议费的问题,为什么却依然‘重复昨天的故事’?在部党组反复强调、多次要求的情况下,为什么仍有这么多人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因私出国(境)?”在深入思考和细致分析中,驻部纪检组形成了共识——关键还是在于“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问责不到位!

“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耿文清说,“尤其针对屡禁不止、纠而复发的问题,更要在严格执纪的基础上高悬‘问责利剑’。”

为此,驻部纪检组把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推动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由于对部属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魏卓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在违规使用会议费问题上负有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以及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人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也逐一被问责。

“对这个处分我不但不感到冤枉,反而觉得来得太迟了。”魏卓告诉记者,其实在两年前,审计就发现司里存在违规使用会议费的问题,“如果我当时就板起脸来严肃处理,就不会让他们滑到这一步。可当时我们都放松了警惕,最终导致养痈遗患。”

就在上个月召开的人社部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部党组书记、部长尹蔚民再次重申:“必须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敢于较真碰硬,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问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批评教育65人、诫勉谈话12人、组织处理10人、纪律处分9人、取消2个单位评先资格……这一组数据,是驻部纪检组一年来所交出的问责成绩单。

“去年以来,我们深入反思了之前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驻部纪检组副组长胡驰告诉记者,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在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执纪轻问责,纪律处分手段运用得多,组织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其他问责手段用得少的现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为我们打开了思路,也为我们如何开展问责提供了方法论和现实路径。”胡驰说。

在处理违规使用会议费问题的过程中,驻部纪检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除给予6名直接责任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外,还对其他42名负有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3人进行诫勉谈话,有4名人社部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上对分管单位发生的问题主动作了自我批评。

由于原先负责的调解仲裁管理司存在违规使用会议费问题,时任司长在此次专项治理中被诫勉谈话。

“起初,心里确实觉得有些委屈。”这名老司长坦言,但当她看到一些党员干部正是从“打擦边球”逐渐滑向严重违纪的深渊时,她理解了组织对干部的告诫和关爱。

“实践证明,那些为数不多的大问题,恰恰是从小问题发展而来。”耿文清告诉记者,“因此,我们坚持在问题发生的初始阶段,就给领导干部多下‘毛毛雨’,哪怕雨点大一点,也比‘今天抹不开面子、明天抹开大面子’强!”

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基础上,驻部纪检组还持续推进对各级党组织的问责。

2015年底,人社部首次开展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责任范围内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在基层党组织优秀等次评定上实行一票否决,强化部属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

做好问责的“后半篇文章”

“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留尾巴。坚决纠正调研、出国培训等活动行程安排依赖旅行社的做法;严格规范单位公务接待标准;修改完善《课酬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这是一份长达11页纸的检查材料,其中详细说明了人社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党委关于公款旅游问题的认识、反思和整改措施。

2015年6月,该中心在承办有关培训班期间,时任中心党委书记的吕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参与公款旅游。调查核实后,驻部纪检组给予吕建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心主任兼党委副书记王玉军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在培训工作中失职失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起事件的处理促使我们全面反省中心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此次违纪事件为鉴,在党的建设方面真抓实干,做到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促进。”王玉军说。

在驻部纪检组副组长邢云和看来,问责只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只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的责任真正担当起来,才是问责的意义所在。

驻部纪检组在强力问责的同时,还采取一系列措施,力求做好问责的“后半篇文章”——

向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部属单位送达监察建议书,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在30日内反馈整改情况;

有关负责人利用近3个月时间,与53个部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和23名新任职司局级领导干部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叮嘱他们落实好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组织责任和领导责任,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利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和两项法规辅导报告等契机,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党规党纪教育;

……

此外,部党组还坚持执行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制度。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已先后下发8个问责情况通报,用身边案例给大家敲响警钟,督促履责。

据了解,下一步,驻部纪检组将结合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分析研判驻在部门的历史和特点,形成更加符合人社部“一部两局”实际的问责体系。

(本报记者何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