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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纪【2009】1号)文件精神,更好地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促进学校工程建设领域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校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丁   
   副组长:傅有明  张淼丰   
   组  员:李智民  王瑞生  李随成  李秉祥  韩智  魏新华  杜长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处。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李智民  王瑞生   
   成  员:郭欣(基建处) 张杰(监察处) 赵承黎(财务处)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

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2008年以来已经完工和在建的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转让、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底数,找准症结,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1、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上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等问题。

2、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3、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等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施工监理不严格和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

4、在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严重超概算、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问题。

5、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重点检查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工程建设领域信誉缺失等问题。
三、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10月19日---10月23日,动员部署阶段。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10月23日---12月31日,自查自纠阶段。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对本部门所分管的工程建设项目逐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准确分类定性。各单位要把自查自纠和项目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查边规范,以查促改,以查促建。自查自纠和项目排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自查阶段结束以后,各单位要形成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并上报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元月4日---元月20日,汇总上报阶段。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形成《西安理工大学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并根据省教育工委、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填报各项表格,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一并报陕西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水平,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组织得力人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自纠、项目排查走过场的单位,要给与通报批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09年10月19日